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班美全,男,****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贞丰县人,住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纳翁村拉旦**。
被执行人:班美周,男,****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贞丰县人,住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纳翁村拉旦**。
审理经过
关于班美全申请执行班美周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倪勇在金融机构(银行、财付通)的存款6425.31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倪勇在金融机构(银行、财付通)存款6425.31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