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石玺贵,男,****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其他信息不详。

审理经过

原告张冰与被告石玺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张冰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张冰自愿撤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张冰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张冰负担(已交纳)。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郑 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高 桐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