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郑重,男,1987年8月生,汉族,住沧州市盐山县。

被执行人:贾永卫,男,1981年6月生,汉族,住新乐市马头铺镇。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重与被执行人贾永卫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20)冀0184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贾永卫名下车牌号为冀AB61D6汽车一辆、冀AD7C21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到期自动解封。

二、限被执行人十五日内将被查封车辆提交至新乐市人民法院,逾期未交,本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三、在查封车辆到期之前,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应当在查封结束之日前十五日内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放弃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