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吉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南阳市宛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梳,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秦良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北关区。
审理经过
原告马吉群诉被告秦良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因被告涉嫌刑事犯罪,现被羁押在看守所,致使案件无法正常开庭审理。现暂驳回原告起诉,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双方可另行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马吉群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