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段嘉溶:
被执行人徐德辉: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段嘉溶与被执行人徐德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湘0302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