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沙丽,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嘉峪关市华夏联合机制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嘉峪关市。
被执行人:沈建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酒钢集团宏兴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厂职工,住嘉峪关市。
申请执行人沙丽依据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16)甘0271民初2764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执行孩子探视权,本院在执行中,双方和解,自行约定探望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1)甘0271执10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石玉成
审判员 赵学智
审判员 茹 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高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