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02号(河池大酒店大门旁农行花园支行营业部综合楼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00865432085。

法定代表人:梁强荣,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钟信,广西河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登,男,该公司总工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西恒辉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池市西环路134号1-办公(金城江区运输管理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黄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雷,广西桂金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西恒辉时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1202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审判程序不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1202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46336元,上诉人河池市盈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本院予以退还。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