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仲伟余,男,汉族,住连云港市赣榆区。 被告:宋二磊,男,汉族,住连云港市赣榆区。

审理经过

原告仲伟余与被告宋二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原告仲伟余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宋二磊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仲伟余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仲伟余撤回对被告宋二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仲伟余负担(已交纳)。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曹书源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高停停 书 记 员 张冬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