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菁婧,女,****年**月**日出生。
被告:苏荣彪,男,****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原告王菁婧与被告苏荣彪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2021年7月28日,原告王菁婧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菁婧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王菁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