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吴坤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王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被执行人四川润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388号1栋2层27号。
法定代表人王义。
审理经过
吴坤阳与王义、四川润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5民初135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532000元及利息,执行费7720元。现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四川润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川A×××××车辆。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