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珂,男,1988年08月08出生,汉族,住原阳县。 被执行人:李素梅,女,1973年03月10出生,汉族,住原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珂与被执行人李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珂与被执行人李素梅达成了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725执132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叶维娜 审判员 肖成军 审判员 耿红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候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