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胡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潢川县。
法定监护人:卞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胡某之母。
被执行人:河南语辰语言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47X3YN23E
地址:潢川县滨河中路
法定代表人:黄贵东
被执行人:黄贵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潢川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胡某申请执行黄贵东、河南语辰语言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黄贵东、河南语辰语言咨询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526执18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