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某,女,汉族,农民,住庆阳市。         被告:郭某,男,汉族,农民,住庆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某与被告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冯某于2021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冯某提出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冯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退付原告冯某25元。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吕晓兰

裁判日期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婷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