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胡金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被执行人: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25308870010Q,住址: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猴场镇猴场村田坝。

法定代表人:张俊德,系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2020)黔0425执515号胡金成与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案外人万芳于2021年2月1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请求情况 异议申请人(案外人)万芳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2020)黔0425执515号裁定书,解封本院在执行中所查封的6套门市。事实和理由:胡金成与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黔0425执515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1月19日查封了位于紫云县。被查封的6套门市房,是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扩大会议,将这些门市房分配给了原股东熊志林,并由熊志林的配偶万芳继承且已出售。各套门市出售情况如下:猴场镇佳河新苑第X幢负X楼第XX号门市房,万芳于2018年7月11日与苏林、石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已支付购房款14万元,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猴场镇佳河新苑第X幢正X楼第XX、XX号门市房,万芳于2018年10月4日与侯冬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已支付购房款33万元,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猴场镇佳河新苑第1幢正1楼第4号门市房,万芳于2020年5月30日与赵瀚潾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已支付购房款7万元,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猴场镇佳河新苑第X幢负X楼第XX号、第XX号门市,万芳于2020年9月11日与李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已支付购房款7.5万元,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上述房产的出售,是万芳根据张俊德2018年6月23日根据《公司法》召开的股东临时大会形成的决议分得的,是合法的个人资产,执行申请人不应将其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提供给法院。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

申请执行人胡金成未提出任何意见。

被告辩称 被执行人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提出任何意见。

本院查明 本院审查查明:胡金成与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2020)黔0425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胡金成于2020年10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0月13日,本院执行局作出(2020)黔0425执51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98700元。如其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变价、拍卖、变卖其等值的其他财产。2021年1月7日,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向本院反馈,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猴场镇猴场村拥有一块城镇住宅用地,产权号为黔(2020)紫云县不动产权第xxx号。2021年1月15日,胡金成提交《关于请求查封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猴场佳河新苑商住房的申请》,请求本院对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六套房产予以查封,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同意胡金成意见,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办理房产证和产权转移进户。2021年1月19日,本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上述6套房产。2021年2月1日,案外人万芳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扩大会议,将涉案6套门市房分配给了原股东熊志林,此为公司内部行为,只对公司股东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且该决定仅为股东会议上作出,未对房屋产权转移作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案门市未进行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仍为贵州俊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异议申请人与房屋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未进行产权转移登记,亦不发生效力。故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二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驳回申请异议人万芳的执行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书的内容,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审判人员 审判长  姚正超

审判员  房 叶

审判员  田中志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吴梦雪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