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贝贝(别名刘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 被告:张宗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
审理经过
原告刘贝贝与被告张宗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原、被告争议较大,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刘亚东 审 判 员 王 艳 人民陪审员 唐芹芹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祝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