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某,女,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英某(原告的丈夫),男,汉族。 被告:杨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
原告王某诉被告杨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于2021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杨某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某撤回对被告杨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原告王某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赵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