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158号。
负责人:黄垚,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有飞,江苏普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亮,江苏普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张垒,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被告:杭州络邦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置鼎时代中心2幢339室-1。
法定代表人:蒋文成。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7号1-7层、10-15层、19-21层、艮园小区17幢101室、艮园小区17幢1单元201室。
负责人:朱俞震。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被告张垒、杭州络邦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3日立案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并未向本院交纳诉讼费用。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