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
被告:深圳市大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英协大厦202。
法定代表人:叶文侃,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林涛与被告深圳市大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原告林涛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林涛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