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永全,男,****年**月**日出生,满族,户籍地吉林省东辽县,现住吉林省东辽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崟霄,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东交大街527号。

法定代表人:李玉彪,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洋,吉林达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王永全与被告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王永全于2021年7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永全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永全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王永全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