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增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被告:周秀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虹口区,现住上海市杨浦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增群与被告周秀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自主处分其诉讼权利,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高增群撤回起诉。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姜玉芳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曹 丹 书 记 员 曹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