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甘南县查哈阳农场退休工人,现住黑龙江省赣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 原告:申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黑龙江省甘南县查哈阳农场。 被告:崔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黑龙江省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 被告:张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黑龙江省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申某与被告崔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崔某某、张某某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费璇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