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司雪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扶沟县。
委托代理人:武运志,扶沟县聚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李应坤,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扶沟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司雪峰与被告李应坤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原告司雪峰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李应坤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司雪峰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司雪峰撤回对被告李应坤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司雪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