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沈丘县。
被告:杨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沈丘县。
审理经过
原告黄某与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黄某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黄某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