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583892775D。
负责人:程清亮,系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宋颖,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铁西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被执行人宋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102民初1587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辽0102民初15878号民事判决书对被执行人宋颖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