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太原市迎泽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磊,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淑文,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牛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告:陈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原平市。
审理经过
原告高某与被告牛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2021年9月7日,原告高某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高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高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36元,予以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