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永林,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现住延长县,公民身份号码:61262XXXX107080015。 被告:马海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延长县人,现在延安市宝塔区,公民身份号码:61262XXXX709010117。
审理经过
原告张永林与被告马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原告张永林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张永林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张亚媚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任志飞 书 记 员 杨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