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艳霞。
委托代理人:荣光玲,河南依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张喜莲。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孙艳霞与被执行人张喜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902民初90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本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豫0902民初909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