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雪英,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忻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正义,****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忻城县,系石雪英父亲。

委托诉讼代理人:蓝宏波。

被告:覃晓萍,女,****年**月**日出生,仫佬族,住广西忻城县。

审理经过

原告石雪英与被告覃晓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5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石雪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宏波、石正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覃晓萍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石雪英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覃晓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5日起,计算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2.判令被告覃晓萍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被告以其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从原告处取得借款人民币80000元,其中从银行转账75200元,被告在2019年9月24日从原告处取得现金4800元,当日以总欠款额80000元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止,并约定按月利率为1%给付利息,同时约定如违约,被告自愿承担原告维权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归还借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

被告辩称

被告覃晓萍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本院查明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原告石雪英与被告覃晓萍系朋友关系。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5次向原告借款,共计80000元(其中,2018年9月24日,原告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1800元到被告的银行账户;2018年10月1日,原告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3000元到被告的银行账户;2018年10月16日,原告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40400元到被告的银行账户;2018年11月13日,原告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0000元到被告的银行账户;2019年9月24日,原告借给被告现金4800元)。被告于2019年9月24日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被告借到原告现金80000元,月利率为1%,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时还本付息;如违约,被告自愿承担原告维权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费用。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分文不还。原告多次催款未果,遂诉至本院,提出如上诉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石雪英提供的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原告石雪英与被告覃晓萍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还款,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因此,原告请求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本院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故原告请求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本院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覃晓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石雪英借款本金80000元;

二、被告覃晓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石雪英以8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的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还清偿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800元(原告已交纳),公告费700元,共计2500元,由被告覃晓萍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