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住所地:湖南省衡南县。 法定代表人陈文仕,衡南县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李胜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南县。 被执行人刘小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南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李胜利、刘小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南县支行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李胜利、刘小英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衡南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2执11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罗立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