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火妹与被执行人熊张良离婚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17)浙0108民初6437号 】中,被执行人熊张良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2021年全年抚养费)。本院已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院地址:
执行局:浦沿街道东冠社区蔡何家巷35号浦沿法庭内
审判人员执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