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戚少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世哲,安徽渊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翔,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市。 原审被告:芮燕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市。
审理经过
上诉人戚少清因与被上诉人郑翔及原审被告芮燕斌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德市人民法院(2021)皖1822民初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戚少清向本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的书面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戚少清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戚少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戚少清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司含江 审 判 员 朱亚敏 审 判 员 汪令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操 尚 书 记 员 丁 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