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被执行人:邵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本市禹王台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与邵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年8月20日申请执行人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向本院书面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203执598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