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其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盛区。
被告:重庆驿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136号10-8#。
法定代表人:罗昭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成杰,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其俊与被告重庆驿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其俊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张其俊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其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其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