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任×,现山西省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任家山村003号。身份证号:×××
被告:吕梁离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被告:吕梁市离石区鼎配全屋定制经销店
法定代表人:邓×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任×诉被告吕梁离石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鼎配全屋定制经销店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任×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任×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