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劳亚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化州市。 被告:李晓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化州市。
审理经过
原告劳亚金与被告李晓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2019年5月27日,原告劳亚金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劳亚金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为87.5元,由原告劳亚金承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李 东 人民陪审员 赖金莲 人民陪审员 房海娟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黄剑伟 书 记 员 王汝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