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定州市南城区。
被告:快乐啊哈(北京)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许威士。
审理经过原告王某诉被告快乐啊哈(北京)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王某向本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王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王某撤诉。审判人员审 判 员 黎伟伟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法 官 助 理 李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