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南县。
被执行人:邓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南县。
审理经过
本院作出的(2021)湘0921执保43号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邓某的银行存款,现因被执行人邓某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邓某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