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刘恕辰、刘江
被申请人:刘星宇、刘敏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8月6日立案受理刘恕辰、刘江与刘星宇、刘敏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执行中已查封刘伟名下位于岳阳县××镇××路××幢××房第三层的产权以及刘伟名下位于岳阳县××镇××路××幢××号门面产权,冻结了刘伟名下车牌号码为湘F8××××的丰田牌小型汽车产权,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陈柯伍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何 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