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芳,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被执行人:何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审理经过
陈芳与何星离婚纠纷一案,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902民初25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陈芳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902执8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