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孟祥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书军,河北泽诺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兰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审理经过
原告孟祥平诉被告王兰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孟祥平以已与被告王兰英庭下达成和解为由,于2021年8月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孟祥平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孟祥平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孟祥平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