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袁玉珍,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岚县人,住本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文勇,山西和胜(岚县)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梁建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岚县人,住。
审理经过 原告袁玉珍与梁建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袁玉珍于2021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袁玉珍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袁玉珍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曹国强
人民陪审员 张秀萍
人民陪审员 李惠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