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某。
被告:侯某。
审理经过
原告杨某与被告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杨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