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邓集刚,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城步县儒林镇广播局家属楼,证件号码*。
被执行人孟桂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清溪村。
审理经过
邓集刚申请孟桂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执行。经审查该执行依据是(2021)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而该判决书在申请执行人邓集刚申请执行时向为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邓集刚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