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侯华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住所地山**省济**市历下区文化**路**号中建文化广场**座。
负责人:周少武。
审理经过
原告侯华成与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4日立案。原告侯华成于2016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侯华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侯华成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原告侯华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