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夕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迪,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姜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委托诉代理人:汪启蒙,四川为普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代理人:罗明鸣,四川为普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夕丹诉被告姜兴确认亲子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徐夕丹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徐夕丹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徐夕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徐夕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