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古县岳阳镇相如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任建文,理事长。
被执行人:邵满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古县旧县镇旧县村*号。
被执行人:张欢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古县旧县镇旧县村*号。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山西古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邵满祥、张欢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05月2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邵满祥在6215806010001380487_000000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48.75元。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该账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邵满祥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15806010001380487_00000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8051.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