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 北京中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36号楼电力业务楼411房间。

法定代表人:韩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华平,北京法贤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表人:徐亮,男,该公司职员。

被告:彭金伟,男,1979年8月3日,汉族,无业,户籍地河北省沧州市献县。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中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彭金伟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彭金伟就京西劳人仲字[2020]第3346号仲裁裁决书,已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京0102民初4263号,被告彭金伟立案在先,原告北京中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案在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并入本院(2021)京0102民初4263号案件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