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立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立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系原告冯立广弟弟。
被告:吴晓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高新区。
被告:刘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高新区。
审理经过
原告冯立广与被告吴晓菲、刘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原告冯立广于2021年6月28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冯立广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冯立广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冯立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