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米梅寸,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辰溪县。
被执行人:周海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辰溪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米梅寸与被执行人周海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周海波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2019)湘1223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