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被告:贺九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
被告:钱子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
被告:闫英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
被告:贺保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审理经过
杨博与贺保军、贺九州、闫英成、钱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1305057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保函做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银行账户1305057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